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于同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一并
审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ZHANG JINSHAN 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03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51,011,261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359%。
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46,847,26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014%;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299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4,163,99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45%。
3、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02 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32,773,75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08%。
4、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636,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8%;反对34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9%;弃权 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399,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66%;反对 347,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5%;弃权 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2、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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