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111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11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科技”)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出具立信中联审
字[2026]D-0681 号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相关规定,天利科技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天利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按照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天利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天利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我们认为,天利科技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相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天利科技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意见仅供天利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会计师事务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111 号
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天津市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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