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赵贺春
2025 年,本人作为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赵贺春,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
授。1983 年 8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教于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任江西
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次
姓名 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赵贺春 6 6 0 0 3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内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在会上以专业、独立、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等均符合法定程序,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0
1.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和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的修订工作提出了建议,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上饶银行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本人对上述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公司经营层办公会、到属地了解业务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履职经验给予指导。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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