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何鹏作为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事项后,
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何鹏,男,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
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先进焊接与连接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2年至今在哈尔滨工业大学从事焊接与连接等相关科研和博士生培养工作,科研项目“钎料无害化与高效钎焊技术及应用”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特种焊接冶金机理与组织性能调控”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能够持续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会 2 次、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 10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9 次,实际出席:9 次;其中:现场出席 0 次、以通讯
方式出席 9 次、委托出席 0 次、缺席 0 次。
列席股东会会议:2 次;分别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
应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0 次,实际出席:10 次;其中:审计委员
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
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 次,实际出席:2 次。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会前均认真研读会议材料,对议案背景、合规性、财务影响、风险点等进行充分了解;会中积极参与讨论、审慎质询、充分表达专业意见;会后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表决。故本人 2025 年度无反对票、弃权票,无无故缺席或未表决事项,所有表决意见均真实、独立、审慎。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兼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次)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亲自出席任期内全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独立履职。
认真审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就激励对象范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业绩考核指标、解锁安排、合规性等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激励计划符合监管要求;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对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出具核查意见,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禁止参与激励计划的情形;持续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确保薪酬水平与岗位职责、公司业绩、个人履职情况相匹配,程序合规、定价公允;严格监督公司薪酬管理、
股权激励等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相关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对外披露,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与监督权。
2.审计委员会(5 次)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关联交易公允性、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等事项,对公司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审议,督促公司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控体系、落实审计整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
3.提名委员会(2 次)
本人严格按照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诚信记录、合规情况进行审查,对提名、任免程序的规范性、公平性、透明度进行监督,确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保障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有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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