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2 15:35:21 股吧网页版
劲拓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3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专业委员会职责。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 称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 立 日 期 2013 年 11 月 28 日

组 织 形 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 册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 张增刚

人 员 信 息 截至 2025 年末,中喜拥有合伙人 102 名、注册会计师 431 名、从业人员总数 1391 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24 名。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实现收入总额 44,911.66 万元(未审数),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8,384.97 万元(未审数);证券业务收入 15,577.80 万元(未审数)。
2025 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 42 家,挂牌公司客户 208 家,2025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业 务 信 息 审计客户家数为 4 家。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C3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C39)、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

投 资 者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500 万元,职业保险
保 护 能 力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本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2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共 13 次。

诚 信 记 录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共 2 次。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 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
分共 1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委员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审计工作小组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