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生物”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对花园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1,2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13,655,312.24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344,687.7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划
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1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有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
号 资金金额
1 骨化醇类原料药项目 15,606.34 12,960.77
2 骨化醇类制剂项目 32,868.12 17,301.23
3 年产 6000 吨 VA 粉和 20000 吨 VE 粉项目 19,881.59 3,028.91
4 年产 5000 吨 VB6项目 49,362.18 37,025.81
5 年产 200 吨生物素项目 26,469.79 16,047.83
6 高端仿制药品研发项目 16,622.80 6,700.00
7 年产 10000 吨 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制造中试基地项 22,000.00 17,035.45
目
8 年产 10 亿片(粒)固体制剂及 8000 万支针剂项目 19,110.00 9,900.00
合计 201,920.82 120,000.0
0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