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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8:54:26 股吧网页版
宝色股份: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
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四月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术语具有如下意义:

宝色股份/公司 指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稿)》 划(草案修订稿)》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宝色
股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本法律意见书 指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宜的法律意
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中
《公司法》 指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中
《证券法》 指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7 号)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修正)》
《管理办法》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48 号)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试行办法》 指

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
《规范通知》 指 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

《公司章程》 指 宝色股份现行有效的《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陕西省国资委 指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我国/中国 指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地区

本所 指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律师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6XA000277号
致: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宝色股份的委托,作为其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范通知》《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遵循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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