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1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
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
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廷春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自身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所涉事项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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