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6 15:45:41 股吧网页版
九强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23150 债券简称:九强转债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5 号》(以下简称“会计类 5 号”)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根据解释第 19 号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根据会计类 5 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事项需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 7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会计类第 5 号》,对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关于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相关规定给予进一步的处理意见。会计类 5
号指出,监管实践发现,部分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对于是否应确认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和分歧。会计类 5 号就上述问题明确了处理意见,公司需适用该规范性文件。公司自会计类 5 号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
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会计类 5 号和解释第 19 号。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类 5 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最新发布的规范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集团/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 月 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702,700.42 -19,358,363.76

其他权益工具 -28,320,862.50 -28,321,182.51

资本公积 -454,023.77 -453,703.76

盈余公积 941,652.25 941,652.25

未分配利润 14,130,53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