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3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孔祥洲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9 人,董事王勇、肖勇、张世虎、徐泓、方攸同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2 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在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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