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4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证券代码:300407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零二六年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发电气”、“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不超过 5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2,004.0493 万股的 1.56%;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40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2,004.0493万股的1.25%;预留股票期权 1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2,004.0493 万股的 0.31%。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凯发电气股票的权利。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为 12.46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8 人,包括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在子公司凯育智航、凯发中特、欧力配网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澎飞先生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凯发中特为公司子公司,其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绿色的智慧能源系统解决方案,致力于构建“智慧能源产品与系统级解决方案提供商”的业务模式,产品覆盖智能配电、智慧新能源、智慧教育及校园综合能源等领域。王澎飞先生现任凯发中特总经理,主要负责制定凯发中特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相关领域的市场开拓、团队建设和技术把关,其具有丰富的新能源领域行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是凯发中特重要的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
该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调动公司及子公司凯发中特相关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并能更好地激发员工的能动性和创造力,从而有助于公司在深耕轨道交通领域的基础上,拓展公司既有产品和技术的应用场景和边界,积极探索供电自动化技术和产品在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智慧校园、智慧港口、数据中心等应用场景的推广应用,培育公司第二增长曲线,从而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因此,公司将王澎飞先生纳入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除上述人员外,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凯发电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将按约定比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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