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4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3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5 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0,000 股至 4,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2%至 1.2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计持本公司股份 8,880,260.00 股的三位股东赵勤、温国
旺、张晓怡计划在 2026 年 1 月 19 日至 2026 年 4 月 7 日期间以包括但不限于二级
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减持本公司股份 2,220,065.00 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是否减持尚不确定;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上述期间相关主体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