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5 15:33:43 股吧网页版
凯发电气: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6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7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发电气”)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5 元/股(含)计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0,000 股至 4,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2%
至 1.2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 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6 年 1 月 1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337,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1%,
最高成交价为 12.5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206,79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44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80 元/股,最低价为 12.2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728,1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价格、数量、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未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股份 2,44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7%。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前述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后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