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8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AOZHOU THREE-CIRCLE (GROUP) CO.,LTD.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零二六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第四章 工作程序...... 3
第五章 议事规则...... 4
第六章 附 则...... 5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须由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委员
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经委员会推选,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
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
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支援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至少每年评估董事会的架
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年龄、性别、文化教育背景
及经验方面),协助董事会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并就任何为配合公
司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
(二)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的人选,并挑选提名有关人
选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
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评价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的结构,并推荐董事担任相关委
员会委员,提交董事会批准;
(四)提议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五)审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六)拟定并适当地审阅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并于公司企业
管治报告内披露该多元化政策或政策摘要;
(七)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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