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AOZHOU THREE-CIRCLE (GROUP) CO., LTD.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2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3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4
第五章 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4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5
第七章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6
第八章 附 则......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
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
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
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类型:
(一)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
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 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
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
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 万元;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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