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AOZHOU THREE-CIRCLE (GROUP) CO., LTD.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1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1
第四章 董事会的权限......2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4
第六章 附 则......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会议及工作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和董事
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潮州三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兼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
(十)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董事会可将其部分职
权授予董事长、其他一位或多位董事或总经理行使。董事会的授权
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第七条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在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方面事项对董事长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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