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AOZHOU THREE-CIRCLE (GROUP) CO., LTD.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1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1
第四章 薪酬调整......2
第五章 附 则......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潮州三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权责、在公司生产经
营中的作用、工作年限、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制定。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五条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主要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权责、
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工作年限、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
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济效益、年度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及贡献程
度等因素综合评估。适用本款规定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及年度总奖金的发放比例和发放方式由董事长、总经理共同
决定。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除适用前两款规定之外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七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
奖励等。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九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
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
有权决定是否扣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薪酬或不予发放,或
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薪酬:
(一) 被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
选的;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
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 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情
形。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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