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26-21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5,133,8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16,497,371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5,133,800 股后的股本 1,911,363,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4.50 元人民币(含税)。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860,113,606.95 元÷1,916,497,371 股*10 股=4.487945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4487945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487945 元。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有关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利润分
配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16,497,371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5,133,800 股后的股本 1,911,363,571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860,113,606.9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期间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16,497,371 股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5,133,800股后的股本1,911,363,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0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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