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9 20:11:40 股吧网页版
道氏技术: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5-110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4 号,批复日期 2023
年 2 月 1 日)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6,000,000 张,
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2,579,209,811.3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23]第 ZI1016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拟以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万元)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额
(万元)

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1 (一期 7 万吨三元前驱体及 140,624.65 32,569.16

配套 3 万吨硫酸镍)

2 道氏新能源循环研究院项目 9,920.04 0.00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 77,376.98 78,550.00



4 年产 120 吨单壁碳纳米管项 30,000.00 186.48

目 1

合计 257,921.67 111,305.64

1、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12 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 9 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 7 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 3 万吨硫酸镍)”尚未
投入的部分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变更至“年产 120 吨单壁碳纳米管项目”;
2、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3,275.20 万
元(包含利息和临时补流)。由于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令公司战略重心进一步聚焦于固态电池材料技术赛道,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 8 次
会议,审议通过暂缓实施“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 7 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 3 万吨硫酸镍)”和“道氏新能源循环研究院项目”的议案,因此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