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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2:51:14 股吧网页版
道氏技术: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郜树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郜树智,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财经大学财政税务系副主任、法律系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办公室总经理、政府同业部总经理、福华支行行长,平安银行深圳新城支行行长、高新北支行行长、分行公司业务营销总监。曾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3 年4 月 19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
出席了公司年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期应参 席董事 方式参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会次

加董事 会次数 加董事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郜树智 15 0 15 0 0 否 5

报告期内,在各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对需要审议的事项认真审阅,积极查阅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流,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除对《关于 2025 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计组织召开八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就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计组织召开四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参加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行使对广东芯培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培森”)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设立广东赫曦原子智算中心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中的独立判断与监督作用。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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