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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2:51:16 股吧网页版
道氏技术: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道氏技术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24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道氏转 02”,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2,579,209,811.3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164 号)。
202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965.92 万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4,597.3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49,271.22 万
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办法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上市后生效。其最新修订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3 年 2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芜湖佳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和管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 7 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 3 万吨硫酸镍)”“道
氏新能源循环研究院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
2023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5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 2023 年第 4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芜湖佳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恩平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
于存放和管理“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 7 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 3 万
吨硫酸镍)”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12 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 2025 年第 9 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 7 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 3 万吨硫酸镍)”中尚
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变更至“年产 120 吨单壁碳纳米管项目”。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另一方面,根据民生证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相关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中民生证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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