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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业科技: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3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4
第四章 决策程序......- 4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6 -
第六章 附则...... 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细则的有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坏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审
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
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内部执行小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情况
进行必要的跟踪了解,公司其他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执行小组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
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五)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
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报酬数额和奖惩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有权查阅下述相关资料:
(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经营目标;
(二)公司的定期报告;
(三)公司财务报表;
(四)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五)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就某一问题向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
询,高级管理人员应作出回答。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
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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