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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2:17:45 股吧网页版
正业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志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志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地行使公司及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志军,汉族,1965 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工商管理(含会计学、财务管理)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资本运营与财务战略、产业分析与投融资。1988 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系主任、江西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管理学院院长、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院长、江西财经大学江西经济发展与改革研究院院长。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数字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工商管理及产业经济教学与科研。2025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
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以通讯方
式出席 7 次、现场方式出席 3 次,无缺席会议情况,亦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均主动获取会议所需相关资料,认真研读、深入分析各项审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会议期间,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专业判断提出相关意见。会后,持续关注议案实施进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独立的判断,所有表决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会(其中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会 3
次),本人均已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2025 年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遵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履职,坚持勤勉尽责、客观审慎、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牵
头组织审计委员会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强化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财务信
息质量、内部控制及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专职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与独立
把关作用。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序 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审核意见


1、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

1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1 月 9 日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一致同意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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