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伟民,1955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省制冷空调行业协会秘书长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我未对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本年应参 出席股
董事 次未亲自参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加股东会 东会次
姓名 加董事会会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次数 数
议
徐伟民 7 1 6 0 0 否 2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专业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会议次数 出席次数
自参加会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 4 4 否
战略委员会委员 1 1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否
1、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管理和经营需要,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执业能力等多方面进行核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与其他委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研究,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
3、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探讨,并对考核体系等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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