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4、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5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35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保持实时的沟通。预审阶段对2025年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人员安排、审计时间及进度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2025年报审计期间就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
(三)2026年4月2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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