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制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0394 号),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1,649,653.34 元,加上年结转未
分配利润-1,427,723,045.5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为-1,406,073,392.18 元;合并报表中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411,384,786.80
元。
鉴于 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满足利
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及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
求,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上述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646,421.51 12,531,806.83 10,294,462.16
研发投入(元) 21,392,526.85 20,685,431.04 25,652,798.78
营业收入(元) 344,560,114.80 522,220,688.84 485,704,169.6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411,384,786.8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406,073,392.1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1,157,563.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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