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8:25:00 股吧网页版
芒果超媒: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煜辉,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刘煜辉作为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独立自主行使相关职权,勤勉履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参与公司各项事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刘煜辉,男,1970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8月至2017年4月任职于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任金融重点实验室主任,2017年4月至2023年4月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现任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2025年6月,本人因任期届满辞任独立董事正式生效,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本人均已出席参会。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对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故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认真听取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主持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履行考核、监督职能。

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等。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重大事项发表自己意见,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1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了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本人事前认真审阅专门会议审议事项资料,会上独立、审慎发表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义务。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认真审阅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计划与总结基础上,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建设、年审机构的聘任等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深入交流。在年度报告预审阶段,本人就公司审计工作安排与重点工作与公司年审机构进行了认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展,关注审计意见与审计建议,督促年审机构勤勉履职。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履职,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一线经营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财务状况,并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

6、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发挥自身经济专业优势,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宏观经济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交流。

7、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严格履行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