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李龙先生:1965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南政
法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后学位。曾任四川西南医科大学讲师、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经自查,本人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履职的独立性、公平性以及关注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得到了有力的保证,符合监管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5 次 2 次 3 次 0 次 0 次
本人认为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表示反对,也没有弃权,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4 次,本人认真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了相应职责。
(五)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
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一道在审计机构在进场前后开展年度审计沟通工作,了解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安排及进展,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初稿进行审阅,督促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推动审计事宜;保持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就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交换意见,确保年度审计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等方式行使职权。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外,还关注了年内内部风险控制、经营合规性等事项。
本人 2025 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天。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督管理部门出台的法律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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