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仁春)
本人作为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仁春,男,1963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位。历任总装备部某装备技术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科技处处长,总装备部某基地副总工程师,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研究国防科技中心总工。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体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董事姓 本年度 是否连
名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续两次 出席股东
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数 未亲自 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参加会
议
王仁春 5 5 3 0 0 否 0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和主持相关会议,对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董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进行审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参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公司孙公司竞拍土地使用权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参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任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亲自出席,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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