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2025 年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四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受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仪器”、“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持续督导意见的依据,是交易各方提供的资料,并基于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持续督导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南华仪器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
目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2
释义......4
一、本次交易具体方案......6
(一)交易对方......6
(二)交易标的......6
(三)交易定价原则......6
(四)评估情况和交易价格......6
二、交易资产的交割情况......6
(一)资产交割的总体情况......6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8
三、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8
(一)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做出的重要承诺情况......8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2
四、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22
(一)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22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24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4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24
(一)业绩经营情况......24
(二)上市公司 2025 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5
(三)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整合管控安排的执行情况......25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5
六、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25
(一)公司治理情况和运行情况......25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6
七、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26
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中,除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持续督导意见
重组报告书 指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及其后续修订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39.4745%的股权
公司、上市公司、南华 指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300417)
仪器
标的公司、嘉得力 指 广东嘉得力清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1992.NQ)
交易对方 指 佛山嘉旭、杨伟光、刘务贞、叶淑娟、郭超键
佛山嘉旭 指 佛山嘉旭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标的公司
18.9970%股份的股东,本次交易对方之一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拟转让,上市公司拟受让的嘉得力3,947,450股无限售
流通股股份,占嘉得力股份总额的39.4745%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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