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20:20:25 股吧网页版
昆仑万维: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十七次董事会,四次股东会。本人应参加二次董事会,实际
参加二次董事会,二次为通讯方式参加;本人应列席一次股东会,实际列席一次股东会。在任职期间,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每次都准时参加董事会召开的会议,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在公司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任职期间无会议召开。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无
会议召开。

三、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3 天,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
精神,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座谈、沟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以及市场拓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了解,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在 AIGC 业务领域的拓展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建立了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和市场拓展方面的进展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相关资料首先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深入学习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了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建立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争取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
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