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ST 浩丰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浩丰创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 12 个月内累
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进展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及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公司近日陆续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分别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仲裁裁决书,相关案件涉案金额合计约 69,460,079.75
元。不存在单项诉讼涉案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且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诉讼、仲裁情况。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具体
进展情况如下:
序 起诉方 被诉方 诉讼机构名称 理由 涉诉金额(元) 案件进展
号 及所在地
北京浩丰创 严格集团 北京市海淀区 一审被驳回
1 源科技股份 股份有限 人民法院 买卖合同纠纷 42,947,042.93 起诉
有限公司 公司
北京浩丰创 中安星瑞 北京市海淀区 一审被驳回
2 源科技股份 航空科技 人民法院 买卖合同纠纷 13,672,138.72 起诉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序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仲裁机构名称 理由 金额(元) 仲裁进展
号 及所在地
返还货款人民
北京浩丰创 中安星瑞 中国国际经济 币 9.06 万
1 源科技股份 航空科技 贸易仲裁委员 买卖合同争议 12,840,898.10 元,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会 驳回其他仲裁
请求
合计 69,460,079.75
二、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诉讼、仲裁案件涉及款项已在 2023 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案件结果本身不会对当期净利润产生影响。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若后续收回相关款项,已确认的坏账损失可予以转回,转回金额将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增加净利润。
公司后续将继续积极采取合法手段和商业策略,以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公司将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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