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6 18:30:24 股吧网页版
ST浩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ST浩丰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11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10号院1号楼众秀大厦第19层会议 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14:00。

5、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剑先生。

8、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浩丰创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0 人,代表股份 63,603,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29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9人,代表股份63,418,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4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9 人,代表股份 8,423,36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8 人,代表股份 8,238,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40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情况如下:
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301,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88%;反对3,2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17%;弃权 8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21,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019%;反对 3,2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199%;弃权 8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8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32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91%;反对3,2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13%;弃权 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4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