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
公司属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
纪律处分 6 人次。
4.独立性
中兴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浩丰科技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度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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