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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19 18:55:10 股吧网页版
五洋自控: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0


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自控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回购期间,公司根据规定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2,078,7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当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499,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最高成交价为
3.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0,039,319.64 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2 月 18 日,
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不存在差异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2),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5 元/股调整为 3.49 元/股。

除上述回购价格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监事张保钢先生于 2024 年 9 月 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8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

除上述增持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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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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