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夏杰)
本人作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夏杰,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8月至1996年6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徐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1988 年 8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3 年 11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
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深入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会 1 次,董事会会议 5 次,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夏杰 5 5 0 0 0 2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在 2025 年共召集主持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管薪酬事项进行审阅,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
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合理,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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