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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3:55:24 股吧网页版
五洋自控: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爱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郑爱华)

本人作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郑爱华,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1987 年 9 月至今,一直在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曾担任会计系党支部书记;所获学历均自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曾于 2003-2004 年,在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做访问学者;以财务成本管理为主要研究方向;曾指导学生获得江苏省本科优秀毕业设计一等奖、二等奖;主编教材 12 部,参编教材及学术著作 10 部,公开发表论文 40 余篇;曾参与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项目 2 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式基金(973 项目)2 项等项目,获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共计 4 项;获得校
级优秀三八红旗手称号等荣誉。2023 年 11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深入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会 1 次,董事会会议 5 次,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郑爱华 5 5 0 0 0 2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共出席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2、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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