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9,216,718.31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7,937,257.65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34,923,749.71 元,母
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15,620,317.99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115,620,317.99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4,030,4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 税 ), 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4,104,572.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4、2025 年度预计分红金额为 44,104,572.6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63.72%。
5、如公司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4,104,572.60 70,567,316.16 73,507,621.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69,216,718.31 55,233,542.43 59,883,300.47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1,733,249.12 55,522,695.98 54,074,844.91
营业收入(元) 1,109,065,081.77 1,044,569,759.40 1,001,647,521.2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34,923,749.71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15,620,317.99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否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88,179,509.76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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