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5-078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聘任尹鸿翔先生为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聘任潘晓蕾女士、龙锋先生、彭嘉臻先生、陈国宁先生、乐观永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聘任孙国权先生为公司副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苏华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孙国权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熟悉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和职业操守。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洁女士、朱芷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黄洁女士、朱芷凝女士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三节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孙国权、黄洁、朱芷凝
电话:0771-3225158
传真:0771-3225158
邮箱:bskdb@bossco.cc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 101 号
邮政编码:530007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
附件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尹鸿翔,男,中共党员,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副
教授。尹鸿翔先生自 1999 年 7 月开始参加工作,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9 月期间,历任广
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职务;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董事长等职务。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12 月期间,历任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部长等职务。201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4 月期间,历任广
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2022 年 4 月至 2025年 3 月期间,历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本运作部总经理、北部湾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鸿翔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