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5-090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
安路 101 号公司 13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晓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认为:公司编制《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已对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的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建设,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规章制度。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公司<领导班子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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