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昇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 第八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 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
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
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权 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 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 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制定。
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
责制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5、当公司出现最近一 删除
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
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或者最近一期期末资产负债率高
于 70%的,或者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
负数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 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
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董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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