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2025 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
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2025 年 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所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4 年
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对审计过程、审计结论、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阅了经天健所审计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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