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14660102号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并于2026年4月27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026]25014660052号”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要求,现将航新科技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2025年审计时以航新科技营业收入的0.5%计算财务报表整体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880万元。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所述:
事项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
述,航新科技连续两年亏损,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9.87万元,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38.38万元,未来12个月内存在大额债务到期的情况。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该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航新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事项二: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BIS)修改了进出口管制条例(EAR),航新科技及下属企业受到影响。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该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航新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航新科技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审计报告中关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了披露。鉴于相关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等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
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航新科技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6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