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柴广)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柴广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5年1月24日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198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天津大学经济法专业,三级律师职称。2010年11月至今任职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25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数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数 次数
数 席董事会
12 1 11 0 0 否 3 3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
出席。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
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和表
决各项议案,为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自身的作用,并就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2025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
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开展工作,
对任期内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
并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无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行使独立董
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
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持续跟踪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就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与公司充分沟通,长效监督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五)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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