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4 年 4 第五届监事会 7、审议《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3 日 第九次会议 8、审议《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审议《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8 第五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月 29 日 第十次会议
1、审议《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4 年 10 第五届监事会
3、审议《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月 29 日 第十一次会议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4 年 11 第五届监事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月 25 日 第十二次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了解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并就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内控制度继续完善并执行。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遵纪守法,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在任期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及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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