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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0:23:43 股吧网页版
华智数媒: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项仲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项仲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项仲平,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影视文学博士,文科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本人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哲学科学艺术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梦影视创作及传播策略研究》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评委,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评委,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评委,国家二十五届、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评委、十五届长江韬奋奖评委,三十届、三十一届、三十三届中国新闻奖审核委员,国家教育部戏剧影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13-2017 年度),国家教育部戏剧影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特邀专家(2018 年-2022 年度),省“五个一批”人才、浙江省“十一五”重点学科广播电视艺术学、省“十二五”戏剧影视学一级重点学科、省“十三五”戏剧影视学一流学科负责人,中国高校影视学会影视教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本人曾任浙江传媒学院院长(已退出行政系列,以二级教授退休),目前担任南京传媒学院顾问、特聘教授、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带头人,2023 年 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或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
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以网络在线方式出席 3 次会议,未
出席的会议已提交请假条说明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认真仔细地审阅议案相关材料,并及时同公司人员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委员会职能。

1.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参与 2 次年度报告审计预沟通,召开会议 6 次,主
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审工作等事项进行审慎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能。

2.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主要对公司董事监事
薪酬方案、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2025 年度考核激励政策等事项进行审慎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的职能。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召开 5 次专门会议,主要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能。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情况,审阅内部审计计划和内审工作报告,关注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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