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就江苏如皋及周边地
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相股份”)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就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闽高”)等主体就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南通瀚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南通瀚蓝”)全部股权、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等一种或多种方式成为标的公司持股 100%股东,且标的公司、项目公司处理完毕与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后,再将公司届时所持标的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福建闽高,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2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2026 年 2 月 27 日、2026 年 3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就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与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就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关于收购南通瀚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处理暨与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就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本次进展情况概述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若截至交割条件成就日标的项目未能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技术整改项目的,由公司与福建闽高就剩余未整改部分的整改费用进行协商,并在股权转让款中做相应扣除由福建闽高继续整改。
鉴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项目技术整改事项尚未全部完成,经公司与福建闽高协商确认剩余未整改部分的整改费用为 1500 万元,公司本次转让南
通瀚蓝 100%股权交易的股权转让总对价由 1.2 亿元调整至 1.05 亿元。
(二) 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受让方):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出让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 1:代俊 丙方 2:彭学林
标的公司:南通瀚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 1:如皋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公司 2:南通华洁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公司 3:南通荣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公司 4:南通北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公司 5:南通华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公司 6:南通华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公司 7:南通华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关于股权交割
1.1 乙方确认并承诺: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乙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该承诺至交割日前持续有效。
1.2 各方确认: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股权转让协议》第 3.1 条、第 3.2
条约定的各方应成就的交割前置条件均已全部成就。
1.3 自本补充协议签署生效且厦门市开元公证处就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事项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配合启动办理标的公司 100%股权由乙方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手续。
(2)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第 2.4 条标的项目技术整改费用确认
2.1 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股权转让协议》第 2.4 条约定的整改工作尚
未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剩余未整改部分的整改费用为人民币1500 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双方一致同意前述费用在股权转让款中进行
等额扣除,未整改完成部分由甲方继续整改、并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整改支出及其责任,与乙方无涉。
(3)关于股权交易价格、支付方式
3.1 基于本次交易的整体安排,并结合本补充协议第 2.1 条约定,本次股权
转让总价款调整为 105,000,000.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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