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或“司
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司农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
(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
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司农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并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与司农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司农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0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6 年 1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审阅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
作的计划,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发表审议意见。2026 年 4 月 15 日,
以现场方式,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基本情况、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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