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4
证券代码:300428 证券简称:立中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9 号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终身名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中集团”)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终
身名誉董事长、终身名誉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臧立根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聘任臧立中先生、臧立国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
臧立根先生、臧立中先生和臧立国先生为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的核心成员。自公司创立以来,三人凝心聚力、深耕实业、励精图治,共同奠定了公司的企业文化根基,带领公司成长为全球化运营的上市集团,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鉴于三位创始人在公司战略规划、文化建设及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深远影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臧立根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聘任臧立中先生、臧立国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以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的发展。
终身名誉董事长和终身名誉董事不属于公司法定董事范畴,不享有董事的相关权利,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承担董事的相关义务。可为公司战略规划、重大事项决策等提供咨询建议及顾问意见。
特此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3 日
附件:个人简历
1、臧立根先生: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师,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与信息化战略研修班 EMBA。河北省第十至十二届人大代表、保定市政府参事,公司创始人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臧立根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 2.00%的股权,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33.25%的股权。其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臧立中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师,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与信息化战略研修班 EMBA。保定市企业家协会会长,公司创始人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臧立中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 3.00%的股权,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33.25%的股权。其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臧立国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与信息化战略研修班 EMBA,工程师职称,2013 年 12 月荣获“河北省第七届最受关注企业家”荣誉称号,公司创始人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臧立国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425,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通过委托管理方式拥有公司股份20,44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 3.34%的股权,天津东安兄弟持有上市公司 33.25%的股权。其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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