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7 18:03:21 股吧网页版
诚益通: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300430 证券简称:诚益通 公告编号:2026-004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情况概述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诚益通”)
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20、021),同意公司、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79 亿元的授信等业务,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 13.19 亿元。上述议案同时由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融资进展情况

1、北京诚益通博日鸿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日鸿”)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为保障上述授信业务,公司与徽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前述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北京诚益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益通科技”)与徽商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为保障上述授信业务,公司与徽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前述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盐城市诚益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盐城诚益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盐城分行”)签署了《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为保障上述授信业务的履行,公司及江
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与江苏诚益通均为前述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均自各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盐城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止。若主合同项下任一具体授信业务办理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诚益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6 日

公司注册地: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27 号

法定代表人:朱文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卫生用品、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生产发酵/合成控制系统装置、分离纯化控制系统装置、成品制备控制系统装置、辅助工段控制系统装置及备品备件(以上项目限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0504-075-1 地块生产);道路货物运输;生产消毒产品。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基本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3,034,449.14 509,520,315.00

负债总额 341,008,749.75 308,407,088.56

净资产 182,025,699.39 201,113,226.44

营业收入 58,979,473.74 143,561,042.36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